靠损害别人来利己的交易是不可能长久的,靠损害自己来利人也是无法长久的,最佳的方案是共赢。
自己曾经是一个爱占尽所有合理好处的人,我们需要尝试去靠近对方的心理极限,但是千万别直接站在别人心理极限上,不要占尽所有好处,要给对方留一点空间。
和你通话2次后,我的感觉你不是一般的强(jiang)啊,说了这么多,也是一点油盐不进。本来我打算“还协商毛线哦,要起诉就去起诉呗,大不了输掉官司,我提出再审,耗几个月时间再说,即使最后还是赔了1000,那也是值了”。结果市监局一直催我,问我和你协商得怎么样了,
共赢是最强大的价值观。我非常认同这个。直到最近一次我才对这句话有着非常切身的体验。
第一件事是一位顾客在我这里买到一瓶3元的过期饮料,举报到市场监督局,最后我赔了顾客500元。他最开始要价600元,其实都知道一瓶饮料,无非是糖水+茶粉+其他添加剂,喝下去能有什么多大的健康风险,我当时赔100元(相当于33瓶饮料)已经顶天了,后来一查食品安全法,规定赔10倍,不足1000按1000,我在想哪个傻子立的法?市场上单价超过100的有多少,我拍脑袋地认为只有2%,也就是10倍只能覆盖2%的案例,直接赔1000适用于98%的案例。当然消费者站在道德制高点上,法律也偏向他们。就我的案例,500/3=166.7,166倍的赔率,堪称一本万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