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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,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

🗓️ 更新于:11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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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项目概述
(一)项目名称:燃气经营许可(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)

(二)办理单位: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

(三)办理窗口:无(全流程网上受理)

(四)办件类型:承诺件

(五)法定时限:22个工作日

(六)承诺时限:8个工作日(含现勘4个工作日)

(七)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:不收费

(八)联系电话:

028-

96166-1134/1135/1136

(九)投诉电话:028-96166

(十)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9:00-17:00,周六可预约办理
二、法定依据
1.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0年第583号,2010年11月19日)第15条;

2.《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》(1998年10月17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,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《关于修改〈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修正,1998年10月17日)第9、10条;

3.《成都市燃气管理条例》,(成都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,四川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批准;成都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修订,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批准);

4.《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办理燃气经营许可相关事宜的通知》(成经信能源〔2017〕115号)。
三、申请材料
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:

1)首次申请
——营业执照;
——企业依据当地燃气发展规划编制的燃气设施计划,包括:燃气种类、供应方式和规模、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;
——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应气合同书或者用气意向书;
——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企业人员证书。管道燃气、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、维护和抢修人员,其人数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《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(建城〔2014〕167号)第五条的规定。燃气汽车加气站及其它类型燃气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、安全、技术负责人、运行、维护、抢修人员每个岗位不少于1人;

——现场核查综合评审意见(包括经营场所、设施设备、生产经营现状及安全管理制度等);

——企业与聘用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、近一个月企业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明细。
2)申请延续
——营业执照;

——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企业人员证书(同上);

——原《燃气经营许可证》正本、副本原件;

——燃气企业调整、变更、或新增项目的资料;

——现场核查综合评审意见(包括经营场所、设施设备、生产经营现状及安全管理制度等);

——企业与聘用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、近一个月企业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明细。
四、办理程序
第一步: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在四川政务服务网申报,根据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原件。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,发起现勘;初审不合格的,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,待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;

第二步:经审查符合条件的,在承诺期限内下达上报文件,并电话或短信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,并告知申请人自行上报至上级部门;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的,在承诺期限内电话短信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书面决定书,说明理由、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。
四、申请条件
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的,向区(市)县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。
六、备注

七、网上预审

八、表格

九、是否上下协同

十、服务分类
企业资质(2-5)

来自 <http://www.cdwh.gov.cn/wuhou/c125322/2016-07/20/content_4aaace50720d475b9d70a892dea14c88.shtml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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