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,就下列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协议。
甲方将一片1栋1单元1楼101出租给乙方,租期为两年,每月租金为人民币2000元(二千额),租金按每个季度一次性支付,并提前一周支付。租期未满押金不退。
1、乙方在承租期内应对出租屋内的所有物品及日常用具按需使用,如有损失自行修配。
2、乙方不得在公用通道内随意堆放杂物,注意防火防盗保驰清洁卫生,必须遵纪守法,在租赁期内不得从事非法活动,如被查出,将一切后果自负,另不退押金及剩余租金。
3、乙方不得养宠物,违者无条件退房,并且房屋剩余租金和押金不退。另请勿喧哗,注意不要影响他人休息。
4、水电费由甲方按乙方每月使用实际情况进行结算。乙方若要增加设施或其他装修,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所有费用。
5、在租赁期内,乙方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,人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,与甲方无关,包括高空抛物,水电燃气使用不当,在房间内摔倒给乙方及同住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等,甲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,并且乙方对甲方房屋及屋内所有物品损失必须照价赔偿。
6、如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及时交付房租,甲方有权收回房屋,不足1月按1月收取租金,视为单方面不能履行本合同,乙方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租,应保持房屋内设备设施的完好,如有损失应积极主动修配好,并搞好房屋内卫生,经甲方清点确认方可退押金,正式退租。
7、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,如要转租,须征得甲方同意。